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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简称“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要求,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关于推进“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制定 上海市第四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2.图书馆在采购图书资料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

3.学校关注教育教学改革需要,重视学生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逐步将图书阅读课作为课程纳入课程表。组织开展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4学校加大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向学生推送个人借阅信息和个性化的推荐书目

5丰富课外读物资源,学校丰富课外读物资源,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学生推荐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课外读物。

6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渠道学校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的读书活动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要进行审核,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7学校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建设,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创建校园读书角,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审核后,方能上架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8.学校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9. 学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上海市第四中学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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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21-09-17   点击数: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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