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上海市第四中学结合本校实际,就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具体制度:
一、 学生手机不带入校园。
二、 如学生确有需求,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学校。
三、 进校后学生应将手机关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四、 班主任通过向家长公开沟通热线、建立家校沟通群等方式,方便家长联系学生,解决学生与家长联系需求。
五、 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工作制度,如有违反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上海市第四中学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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