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度本制度。
一, 疫情报告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教务主任、卫生室、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报告人:卫生室
二, 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卫生室),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卫生教育行政机构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体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校领导和卫生室,由卫生室向有关方面(卫生局、教育局)行政机构报告,并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严防传染病蔓延。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与卫生室及家长联系,及时就医。及时消毒隔离,防治传染病发生。
4,加强师生的晨检制度,了解病因,发现可疑传染病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劝其就医确诊。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预案,防治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蔓延。
6,学校疫情报告员和全体员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7,学校有传染病病人出现,及时上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8,患病师生凭证复课。
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09 点击数: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