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为保障师生健康,创造良好的学校公共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禁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部门、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做相应的经济扣除。
7.对外来人员,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禁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上海市第四中学
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09 点击数: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