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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6-44 上海市第四中学禁烟制度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为保障师生健康,创造良好的学校公共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禁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部门、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做相应的经济扣除。

7.对外来人员,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禁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上海市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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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09   点击数: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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