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条例》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和第九条“国家机关的会议室、餐厅以及共用的工作场所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禁止吸烟”的要求。特成立上海市第四中学禁烟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诸秋萍
副组长:徐为文 陆曦宇 段成刚 李曦东 李永铭 宋玲霞
组长作为分管领导,副组长负责学校日常的禁烟指导工作;各校区卫生老师为禁烟工作联络员负责禁烟具体实施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及年级组长组成禁烟检查督导队,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和督导检查。
上海市第四中学
2016.11.25
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09 点击数: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