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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6-44 上海四中传染病报告制度及管理制度

 

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学校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这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控制传染病蔓延。

2.          医务室根据分类管理病种、时限、 方式、 报告程序等要求,向校领导、徐汇区徐家汇街道防保科、区卫生疾控中心及教育局体卫科报告疫情,同时,接受指导,进行防控。按照传染病管理要求,把情况登记在册。

3.          学校发现传染病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督促家长带学生及时接受治疗,在隔离场所安全度过整个疗程。凭医院证明准予返校,并把医院证明登记在册。

4.          加强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卫生防病能力。

5.          把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列入学校的卫生防病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副校长领衔,分管卫生的教导主任和卫生室组成。

6.          对饮食饮水工作加强监督。饮食饮水人员要持证上岗,有化脓性炎症或渗出性炎症皮肤病暂时调离,。

7.          加强学校晨检工作。每日登录“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日报”平台。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教室的消毒、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病能力,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学生得了传染病应主动不来上学,病愈后要经卫生室同意,方可进教室上课。

 

  市四中学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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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09   点击数: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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