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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6-43 上海市第四中学“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通知》,切实保证、合理安排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有效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根据本市中小学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学校每周安排体育与健身课程3课时,体育锻炼课2次,每天安排广播操1次、眼保健操2次,学校各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挤占体育与健身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

2、开展经常性课余体育训练和多样性的学生体育竞赛,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

3、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让每个学生能较为熟练地掌握2项体育锻炼技能。

4、充分发挥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的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

5、校内校外相结合,提倡布置家庭体育作业,家庭体育作业是学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延续和补充,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三、明确工作责任

1、建立校长负责制,确保体育课、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得到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2、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特色运动队的训练计划,切实保障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3、体育教师对学校体育负指导责任,体育教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体育工作,并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

4、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部门、体育教研组、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要各司其责,履职到位;各相关部门、各任课教师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开展。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团队、体育教研组长、后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上海四中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杜育敏

副组长:徐卫文

组员:余嵘皎、陆曦宇、盛红梅、朱思蓉、陈濛珈、段诚刚、张升阳

2、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有效落实。

3、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

五、加强检查与监督

1、学校教导处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2、将本方案及各班体育活动时间在学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

 监督电话:64865760

上海市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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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1-10   点击数: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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