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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37 2017-2019上海市第四中学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校内各级各类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影响,为培养学校后备骨干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上海市第四中学拟设立若干校名师工作室,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为根本,以提升骨干教师素质能力为目标,以校为本,聚焦课堂,通过实践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性质与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以该工作室负责人姓名命名、以项目为引领组成的教育教学研训组织,集教研、师训、科研功能于一体。通过名师带徒、课题研究、网络信息交流、成果推广等方式,传播先进的教学理念,传授精良的教学经验,指导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成长,在研究中成长,形成学习共同体和成长共同体,并以此促进我校师资队伍的快速成长,实现专业水平的迅速、健康发展。

三、机构组建

名师工作室实行导师制,工作室负责人即为导师,学员依据一定标准双向自主选择确定,学校认可。

1、名师工作室导师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能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管理能力,质量高;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局以上各级各类骨干或市“双名”工程学员等,具备中学高级职称的申报者优先。

2、名师工作室成立流程:

(1)名师工作室导师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一份工作室方案。工作室方案主要包括研究项目、工作规划、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及时间安排等。

(2)工作室学员的产生

本校教师根据相关工作室要求,自愿申报;导师选择3名以上申报者;上报学校认可,确定工作室学员。

3、工作期限: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时间一般每期为两年。

四、工作职责

(一)导师职责

1、全面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2、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培训计划;

3、负责开展学员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引领学员提高综合素质;

4、负责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的专题研究,每学年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研究题目,及时积累研究过程记录,推广研究成果;

5、负责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推广经验,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

6、负责对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

(二)学员职责

1、听取导师指导,接受导师检查评估,向导师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2、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参加教育教学研究;

3、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出经验,出成果;

4、努力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在学期间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

5、积极为教师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传播新的教育理念。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上海市第四中学师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名师工作室。

学校人事处负责名师工作室导师、学员的申报及相关组织管理。

(二)组织管理

名师工作室、导师、学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每两年为一届,届期满时,进行总结性评估。

六、评选程序

(1)部署阶段(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

(2)申报阶段(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

(3)评审阶段(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

(4)招收学员阶段(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

(5)启动仪式(2017年12月12日)

 

上海市第四中学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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