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后台管理
爱在5月天——世界红十字日宣传

简介: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2015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聘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聘请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同志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同志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19年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偏见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独立: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服务:本运动是个志愿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好处。

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普遍: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十字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中华民族有一个光荣的传统,那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到抗震救灾小到无偿献血、志愿活动都能感受到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在5月8日世界红十字来临之际我校组织初二年级全体学生参加了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总会报刊社承办的全国红十字防灾避险知识竞赛活动。此次活动旨在纪念汶川地震十周年,并配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爱心,传递温暖,愿红十字精神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薪薪之火生生不息!

 

 

 

 

 

 

  【我说两句】【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   录入时间: 2018-05-08   点击数:9892

徐汇教育网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成绩查询系统    上海教育文明在线    上海教育新闻网    上海教育资源库
上海市第四中学©版权所有
电话:021-64380780   邮编:200030   传真:021-64382397   地址:上海市天钥桥路100号